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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台州外来孕产妇,如遇危困,“母婴平安”项目帮助你!
热忱服务职工
@台州外来孕产妇,如遇危困,“母婴平安”项目帮助你!台州市立医院(台州市红十字医院)为浙江省红十字会“母婴平安”项目第二周期定点医疗机构,致力于为台州地区外来困难家庭高危孕产妇及其新生儿提供更多帮助。
浙江省红十字会“母婴平安”项目(下称“母婴平安”项目)由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捐资,浙江省红十字会、项目实施地红十字会和项目定点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专项用于非浙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抢救病情危重或住院分娩费用较高的困难家庭高危孕产妇(以下简称外来困难家庭高危孕产妇)及其新生儿医疗救助。
那么怎样才符合申请条件呢?
如何申请呢?
救助对象
凡符合下列情况的外来困难家庭高危孕产妇在项目定点医院住院分娩时可申请本项目的资助:
1、其本人或配偶取得《浙江省居住证》;
2、其本人住院分娩及其新生儿在院期间首次治疗的医药费总额符合本项目规定救助标准的;
项目实施地提出的其他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须经捐赠方和红十字会同意。
救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按以下标准进行救助:
第一类: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
医药费总额在5000元以上的,按照40%比例给予救助,每人每次救助上限为30000元;
第二类: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般困难家庭
情况1:医药费总额和住院分娩总费用在10000—20000元的,按照30%比例给予救助;
情况2:医药费总额在20000元以上的,20000元以下部分按照30%比例给予救助,超出部分再按照40%比例给予补助,每人每次救助上限为20000元;
情况3:医药费总额在100000元以上的,在救助200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救助10000元。
申请流程
提供材料
1、《浙江省红十字会“母婴平安”项目资助审批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建档立卡户扶贫手册或家庭经济条件困难承诺书;
4、含新生儿救助的,需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
5、项目实施地红十字会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附件
资助对象须保证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申报材料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一经发现,“母婴平安”项目将不予资助;如已获资助,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缴其所获得的全部资助款。
如因公益宣传需要,资助对象应配合做好相关采访工作,红十字会、捐赠方及“母婴平安”项目有权使用其文字、照片和影像等资料。
联系方式
台州市立医院
产科:0576-88199363
新生儿科:0576-88858118
台州市工会女职委:0576-88513329
素材来源:台州市总工会女工部、台州市立医院T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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